怎能让带病提拔打了八项规定的脸

一顿饭吃掉8840元,被郑州市纪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主任不仅未降,三个月后,反而调任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由原来“屈居”办事处书记之下的“二把手”,换了个位置成了一把手。(1月18日 中国新闻网)

去年9月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郑州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个严格”、“十个不准”的规定,当地纪委给予主要责任人办事处主任陈增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当时这样的处罚既表现出了郑州市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贯彻落实,同时也体现出了纪检部门对于坚决遏制公款吃喝的一种决心。只有对违反规定的官员严格处理才能真正让每一名官员明白规定不是一纸空文,才能真正从行为上管住自己的嘴。

但是事情才刚刚过去3个月,受到严重警告的当事官员居然得到了提拔,这样的带病提拔不仅仅是打了“八项规定”的脸,让大家把禁令看成了一场游戏,一场笑话,更是让人民群众诧异和不解。

也许有人会觉得“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只要真心改过,又何必较真?但是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所以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知错就改,而是严重违背了官员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也是违背了干部提拔的相关程序。

十八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旨在管住官员公款吃喝,在此期间就有近2万官员被处理,如此大量的处理不仅仅是彰显了中央管住公款吃喝的决心,同时对规定严格的执行也是八项规定能够得到贯彻落实最好的保障。但是如果受到处理的官员转身就得到提拔,那么这样的处理又有什么意义呢?岂不是给了官员对规定、处理“无所谓”的错觉,那岂不是会让官场吃喝之风再次反弹。

八项规定之所以能够让官员闻吃谈喝色变,关键就是对于违反者的严格处理,让他们没有了公款吃喝的胆量。所以要想真正让官场吃喝清风吹得长久,就必须,让那些违背规定的官员真正尝到恶果,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毫不手软,不开后门,不搞特殊。

作者:关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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