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之下,严禁基层干部“打擦边球”

作者:唐糖糖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提出,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此外,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1月16日 《新京报》)

古语有云:山高皇帝远,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皇帝大人只能够对他说在的京城范围内了如指掌的了解信息,对于离京城比较远的地方,肯定是没有那个精力去照顾周全的。所以在离皇帝比较偏远的地方,就会出现一些“土皇帝”,他们的做法很可能就会违背真正皇帝的意愿,伤害到群众的利益。这样的事情在古时候,由于交通和通讯的不便利,发生的情况概率实在是太高了。当就此等事情,放到现代来说,如果果真是发生了,那是在违法乱纪,摆明的挑战国家“禁令”的底线。

针对党政干部任职一事,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标准,但是无论你的准则是什么,最终的回归点都是在群众的利益,以及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之下完成的。对于一些违法乱纪的干部,贪赃枉法的领导,人民和法律也是绝对不会姑息养奸的。但是在有一些基层的地方,对于党政领导班子的任职情况是相当的不严谨的,就在全国上下都在喊着“脱光”上任的时候,有些明明有“黑点”的干部,还是在不断的晋升,不断的损害群众的利益。

近日,由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明确提出,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这样的规定就是在用人方面尽量的考虑到了他们之前的种种过往,才做出的决定。所以对于一些基层的干部来说,是更加需要注意的,不要以为自己所在的地方偏远,就觉得上级部门管不到你,要是真的查到你的头上来了,你是逃都逃不掉的。

当下社会当中,对于领导干部的要求越加的严格,说明的是我国对于群众的利益保障是越加的上心,对于干部的违法乱纪的行为是采取的坚决抵制的态度,对于群众利益的保障是百分之百的用心。对于一些还心存歹念,希望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违法乱纪的领导,是查到一个,就严惩一个。这样的社会氛围,这样的治理之道,才是能够把我国带领成强国的正确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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