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笑:必究必惩贪贿问题

中新网海口1月12日电(周豪 姚嘉) 海南省纪委12日晚向媒体通报称,海南省澄迈县委原副书记卢勇、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机关工会原主席卢志刚、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局长林中校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省纪委立案检查,均已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昔日的政府官员,而今的行政处分,只有这样现实的反差,才能让这些利欲熏心,腐败透顶的官员醒悟。所谓“无知者无畏,无耻者无敌”。人做坏事,最难的是说服自己,一旦跨过自己心中那道坎,突破了心理障碍,做坏事不再受到良心的谴责,那他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而且做得心安理得。贪腐者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们看到,海南的这些官员何尝不是受了利益的诱惑,才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工业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调整等事项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使不义之财进入自己的口袋中。

然而,天下之大却没有后悔药,对于那些倾吞国家财产,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一朝东窗事发便注定一生尽毁。大半辈子的人生耕耘,所收获的荣誉肯定,和睦美满的幸福生活,人民和国家的信任……这些都将成为腐败的牺牲品。

贪官忏悔的最大警示作用,不在于作为反面教材时触动多少在职官员的内心,而是表明:单靠个人的自律而达到反腐的理想状态是不可能的。因为当诱惑足够大时,没有他律的自律便有失守的危险。必须有法律等强有力的外在约束存在,才能让有贪念者,即使贪婪如和珅,也没有机会伸出自己的贪婪之手。

海南官员的受贿双规,也给每一个领导干部敲响了廉洁从政的警钟:只有时刻的保持着清醒的认识,与金钱利益的诱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样,才能够使自己的廉政防线更牢固,使自己的人生之路更安稳。

作者:赵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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