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四川省法院以群众利益为重,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着力点,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通过领导带头、开门纳谏等措施,有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题,重点治理“四风”突出问题,全面创新便利民工作机制,省法院全体干警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四风”问题进一步解决,防止产生“四风”问题的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四川日报2014年1月13日报道)
除省法院外,还有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等单位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立行立改,取得很好工作效果。
其实,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以“群众期盼”作为改进工作的方向,方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与拥护。
过去有很多工作之所以不能得到群众的认同,达不到预想的效果,其原因在于:首先,没有深入群众,不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盼,工作规划的设计离群众要求有距离,有的距离还很大;其次,认识上有偏差,总觉得群众“素质低、不听话、不好管”,没有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第三,有当官做老爷的思想,好像群众来办事就是“求人”,办了事就是“开恩”;第四,改进工作搞创新,也是搜索枯肠,标新立异,最终也只是形式主义而已。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以来,四川省级以上部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为我们树立了标杆,成为可以借鉴的、活生生的实例,这对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借鉴有很大的意义。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制胜的法宝,要在新形势下发扬光大;要带领广大群众实现伟大“中国梦”,就要以“群众期盼”来改进工作,工作中的好方法将层出不穷。
作者:田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