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婉:去“与民争利”,添“为民情怀”

2013年11月29日晚,长沙天心区一地方公务人员率领200余身着警察服装人员,配置警棍等执法武器,将由北京宣唐力勤文化有限公司负责的文控筹备处砸得一片狼藉。记者昨日获悉,该事件已上报至湖南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纪委等部门。(1月13日《京华时报》)

浩浩荡荡的200多人队伍,不仅身穿迷彩防爆服,戴有警徽的头盔,还持警械并佩有执法袖标。不知情者,还以为警方又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呢?殊不知,这群装备齐全的“警察”是冒牌的,而且还扮演打砸的角色。我们不禁要想,究竟是谁组织了这样一支规模庞大的队伍,又是谁给他们提供了这样“精良”的武器装备?

相关信息显示,打砸队伍的带领者竟然是一名政府公职人员,这又一次让“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惊呆了”。街上三岁小孩儿都知道打砸行为是犯罪,更何况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据我国刑法第289条规定,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抢劫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真正的人民警察,面对这么多冒充自己的“A货”肆意打砸的表现——一句“这些假警察都是学生,抓了也没用”,看来当地警方知道是学生在当假警察,不禁让人再次想到警服、警棍来源这个问题。然而,我们又不得不思考另外一些问题,作为青年学生,他们正处在培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让他们涉足社会暴力,对他们今后的发展所形成的负面影响谁来负责?地方政府与企业的纠纷,难道要通过暴力才能解决?这家企业不管有多大过错,长沙地方政府部门也不该随便动用暴力,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为我们人民争取最大的利益,动辄以暴力去威慑震服,使我们的政府失去了公信力,况且,选择暴力去摆平企业,则是赤裸裸的违法行政。

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到,随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集体上任,先后颁布《八项规定》等多项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工作条例,并下大力气整治违法违纪、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政治清明”的局面正逐步成形。我们相信只有当这样的问题一个一个暴露出来,并得到严肃、妥善处理之后,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以“党心”赢“民心”、以“民情”促“国强”。

作者:李慕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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