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曾经被处于停电处置的违法建筑——邵阳市宝圆丽都项目,被某些领导以“抢险施工”的名义电话要求有关方面恢复了供电;控违办的有关负责人则因不愿出具解除处置决定的文书而遭了领导批评。同时,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在还没有取得合法手续且没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就以缴纳诚意金的方式向外进行了认购。(1月11日 《法制日报》)
关于这个违法建筑,2013年12月17日被《法制日报》进行了报道,19日邵阳市有关部门终于对该违法建筑的工地作出了停电的处置决定。可这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前提下,电,又恢复了。同时,连预售许可都还没取得,房屋却已经开始认购。
相关人员解释说,恢复供电是为了进行排除积水的抢险性施工。如果真是为了抢险,那主要工作就应该是抽水啊,可如某位有着多年土建工程经验的杨先生所说,“从目前施工的规模和作业情况来看,这不像是在抢险施工,更像是在以抢险的名义继续违法施工”。所以,所谓的“抢险开工”,不过是为了继续施工而堂以皇之的借口。
而知法枉法的背后,只是因为某位领导打了招呼。报道中并未核实该位领导到底是谁,笔者不禁更好奇,他是该有着多高的级别,多大的权力才敢如此视法纪如无物啊!可是,权力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是为了推动工作更加有利于开展,而非为了一己所欲而“不达目的不罢休”。
或许我们还该感谢这次所谓的“抢险开工”,敢公然地为违建企业“代言”,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背后,是否又潜藏着一只大“老虎”,掩饰着更深层次的权钱交易,希望相关纪检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进行深查,清除权力撒野下的腐败行径。同样,没有取得预售许可,却已经公开认购,在门户网站都能够查询到相关广告,职能部门的失职,管理人员的“纵容”,不言自明。
中国一直号称“以法治国”,而真正的“以法治国”就应该什么事都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的框架下履职尽责。控违办负责人明知恢复供电不可行,但“考虑到分管领导的态度和意见”也只能硬着头皮行之也再次突显了我们制度的漏洞。给“恃权傲物”的人以法律追究,给依法履职的人以制度保障,如此,违建才可除,社会才清明。
作者: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