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工作会议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1月9日凤凰网)
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群体性事件,究其原因,还在于群众权益受到侵害,找不到地方说理,甚至是找到地方说理也没人理,最后矛盾集聚,出现不稳定事件。试问一句,谁有责任、有能力帮群众维权?谁又有职责维护地方稳定?当然是各级干部!再追问一句,又该怎样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怎样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答案其实很简单,依法!为此,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应“法”字当头,干部为先。
干部为“先”就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让干部对群众充满感情,充满敬畏,这样才能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党章》说了,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优势。反之脱离群众则是党的最大危险。习总书记也讲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时下,一些基层干部身在乡下心在城,对待群众心中就有“我是城里人,你是乡下人”的隔阂。一些机关干部座惯了空调房, 习惯了电话指挥,接待来访群众“踢皮球”,对待群众没有感情。一些领导高高在上,遇见群众来信来访觉得是给自己“找麻烦”,汇报工作时用“天下太平”掩盖“暗流涌动”。存在这些不良风气的根源是忘了本,忘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因此,必须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杀歪风,正风气,让干部明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只有梳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心中装作群众,一切工作为了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才会成为自觉行动。
“法”字当头就是办一切事情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俗话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制度应该成为群众、干部、政府都必须维护和遵守的底线。群众维权要依法,不能因为“想不通”就去触碰法律的底线,更不能违背法律意志,产生“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错误思想,动不动就去拦路堵大门、游街拉横幅,要时刻记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权益闹再大的动静也是白闹,最终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干部履职要依法,法律法规、从中央到地方的“红头头”文件应该是干部履职的“核心依据”,不按这些“框框、制度”来办事,必然导致制度的天平倾斜,显然,只要一倾斜,肯定就有人得利,有人失利了,这不是就照成人为的矛盾了吗?政府更要依法办事,一些地方以发展需要为名,强行征占百姓土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最后是群情激昂,付出高额、惨重的代价,这种前车之鉴太多太多。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主体,你都不依法,群众何来的依法?
因为群众的权益要合法才能得到满足,干部履职要合法才能赢得群众信任,政府行政要依法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所以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应该“法”字当头,干部为先,由此可见,中央建设“法制中国”的意义深远。
作者: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