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马俊飞在担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期间,先后收受40家企业钱物200余次,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以其任职的22个月计算,马俊飞平均每两天就受贿一次,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每天平均近20万元,每小时受贿近万元。(1月6日 新华网)
绝对权力滋生绝对腐败,绝对腐败促使官员大肆“吸金”,这是官员权为己用、贪污受贿的定理。马俊飞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副局长期间,掌握铁路运量的分配大权,顺理成章也就成为各能源企业争相吹捧、拉拢的“红人”。因为企业的金钱利益诱惑;因为权力的无限膨胀;因为崩溃的党性党纪意识和道德底线,让马俊飞两年内赚得盆钵满满,收受40家企业钱物200余次,赃款总计超过1.3亿元。笔者试问,是什么让咱们马副局长练成一身吸金“好本领”呢?
官员手中的权力过大而责任过小。官员权力当道,偏爱“一手遮天”“权力寻租”,而我们的政府基本上还属于管理型,而不是属于服务型,也就促使人民只能服从于政府的管束而无法追究政府的责任,形成了官员大肆贩卖权力,而群众只能忍气吞声,无法通过有效的方式将贪腐官员绳之于法。
被查处官员属少数且犯罪成本低。铁路副局长程某只是众多贪腐官员的一个典型人物,只是“不幸”了些,其实绝大多数官场“蛀虫”还逍遥法外,享受着不法收入带来的巨大物质利益,他们的逃避方式基本采用“避风头”、“应个景”等,还未浮出水面。而在对贪腐官员的处罚力度上过于轻,过于无力,无法震慑官员,也就无法约束官员违法犯纪行为,最终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巨额受贿“大老虎”。
民主监督走形式,口号响效果差。普通老百姓缺乏对官员进行监督的可能性,监督方向不明确、监督举报后得不到保障,也就促使很多群众不敢监督、不能监督。而官僚衙门的高门大院壁垒森严,完全隔绝了群众和官员的沟通与联系。就是已经心知肚明尽人皆知的贪腐份子,老百姓也没有办法把他绳之以法。逍遥法外的犯罪份子照样冠冕堂皇的高居领导岗位发号施令。
贪腐官员练就“吸金大法”,既是对群众的不负责,更是对政府形象的损害。因此治理官员巨额受贿的方式还得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里,让官员权力无处可放、无处寻租。更得把权力的使用暴露在阳光下和群众明亮的眼睛里,用在哪怎么用都得给群众一个交代,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官员巨额受贿的发生。
作者:邓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