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村官”变“硕鼠”需切断权力源

2014名“村官”护照统一上缴——近日,广州市首开先河,对村官实施出国审批管理,出台此政的主因就是村官虽小,却大贪问题频传:3名村干部,10多年间,“鲸吞”1.27亿元补偿款。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如何防止“村官”坐地生财,已成为社会密切关注的焦点。(17日 四川日报网)

村官,即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具体来讲,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他们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

近段时间,关于村干部违规敛财、贪腐恶劣的行径在网络频频曝光,让“村官”这一群体成为社会的焦点,不少腐败村官利用职务之便,一边侵占政府各类补偿款、惠农资金,一边收受开发商贿赂,一边还以各种借口伸手向农民索贿,可谓政府、企业、群众“三头获利”,特别是在新一轮城镇化的进程中,不少村官难抵诱惑,热衷于“坐地生财”,俨然从为民谋利的“领头人”变成了侵害群众利益的“硕鼠”,为防止村官们的腐化变质,需要从根本出发,切断他们的权力源。

村官们之所以能靠土地“挣钱”,是因为他们从实际意义上掌握着集体土地的“大权”,虽然土地在归属上是归集体,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也是城市土地国有制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照理说农村土地应归劳动农民集体所有,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政策上实行“政社合一” ,使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成为“地方政府所有制”,甚至“村干部所有制”,那些存有“靠山吃山,靠地赚钱”等想法的村官们就将此变为最简单、直接、迅速的“致富”方式。无论是“移山填海”改数据,还是内外勾结“一窝端”,亦或是带头致富变勒索敛财,都与村官们那集“党政企”大权于一身的权力赋予密切相关。因为“大权独揽”,村民们不敢管,上级部门管不了,给了一方村官们贪腐滋长的“温床”,使得他们像“土皇帝”一样为所欲为、肆意张狂。

要防止更多的村官沦为“硕鼠”,就得毫不犹豫地切断他们手中的权力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就要做到公开,公开村上政务、财务、事务等事项,公开涉农惠民等政策,公开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做到透明、公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次要加强监督,形成上级监管、班子成员互管、人民群众参与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切实加强民主,决不能一切事务一人说了算,村上重大事项都必须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必须要得到每一位村民的签字认可,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后还要强化惩戒,必须要狠刹村官中这股贪污腐败的歪风,对违规收受钱财、执行政策走样的村官要毫不姑息、依法办理,以严厉的惩戒制度形成威慑,让村官们随时记得头上的“紧箍咒”,不敢再贪。

村官们能够在一方任意妄为,是因为他们有着过分集中的权力,这就像是植物的根,根若是腐烂了,就只能连根拔起,权力若是滥用了,就必须立即制止、果断切除。

作者:刘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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