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屡涉地产腐败,权力寻租当铲除

作者:蒋小舟

根据上述统计,自2000年以来,截至2013年9月,14年中,共有53名落马省部级官员涉及房地产,而据不完全统计,14年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在100人左右,这就意味着,一半的落马省部级高官或多或少与房地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1月7日,来源:人民网)

近年来,“房”事腐败已经成为社会舆论重点关注的话题。众多落马官员或多或少都会涉及“房”事,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等等曾经在官场上红极一时的人物之所以会成为阶下囚,都离不开房地产的“推波助澜”。不断被群众挖掘出来的“房叔”、“房嫂”更是在违法违纪方面一查一个准,真不知道是该夸群众眼睛的雪亮还是该感叹房地产这趟“浑水”可不是那么好趟的。

其实,每一个落马的官员不会不知道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房地产利益链牟取私利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但是,前仆后继的官员却选择了“明知山有虎,却向虎山行”的不归路,原因就在于被房地产中巨大的利益所诱惑。房地产对于腐败官员可是大大地有好处。于私方面,可以和那些所谓的“朋友”搞些变相投资大赚一笔。房子又可以住、可以卖钱、可以显身份甚至可以做一些包养情妇、藏匿受贿的赃款。于“公”方面,大力发展房地产的土地财政可是地方政府的“创收”手段。这样不仅可以为官员的政绩添上一笔,还可以美其名曰“发展需要”,更可以从那些渴望“照顾”的房地产开发商那里牟取私利。如此多的好处怎能令那些思想不正的官员对房地产“无动于衷”?

官员在房地产的“倒腾”,既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更危害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作为土地的监管者,政府依赖土地财政而涉足土地市场,这样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怎能不产生寻租的空间。为了地方的利益而用土地财政来饮鸩止渴,进而导致的对房价调控政策的“软执行”,终究只是富了开发商而苦了百姓。官员在房地产的利益链条中和地产商的暗地勾结屡见不鲜,许多“强征”“强拆”看似为了城市发展却常常只是官员在为地产商开路,在为自己的“钱途”开路。但是有句话说得好,出来混迟早要还。利用公权谋私利者,终究会被惩罚,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只能是引火烧身,14年来因房地产落马大小官员就是最好的警示。

为何房地产市场屡屡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如何不再让其成为腐败高发的重灾区?问题倒逼改革,要将房地产利益链这颗为祸百姓的腐败毒瘤切除,就必须下大力气,标本兼治。这需要坚持不懈地严抓监督,强抓问责,对于官员的腐败给予严惩。这需要减少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打破政府“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身份,还主导权于市场,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只有这样,才能斩断房地产的利益链,才能防止官员将手伸向房地产,才能使国家的房价调控政策能有力贯彻,才能将房地产市场中的腐败温床彻底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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