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为“怕出事”而“不干事”

一些在基层担任一把手的同志,都感到身上责任的重大。有的说,就怕所在地方、部门或单位“出事”。(人民日报201417日)

因为“怕”,许多领导严于克已、处事谨慎;因为“怕”,许多领导谨守法规,如履薄冰。也是因为“怕”,让有的领导死守条例和陈规,缺乏担当、不敢创新,因而“一些地方因为怕出事,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性娱乐活动就不搞了;因为怕拆迁,一些关乎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就不建了;因为怕生事,一些原先酝酿和谋划好的改革措施就搁置了。”

“怕”的心理,不光一把手有,一般工作人员也有。现如今,终身追责制、首问责任制等各项规定越来越健全,群众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工作人员怕违规、怕投诉、怕群众不满意,再加上“做得多就错得多,不做事就不会做错事”的心理作怪,个别职工就出现了怕担责任,遇事推诿的现象。

“怕出事”是好事,可以让我们做人更谨慎、思考更全面、工作更细致。但是因为“怕出事”就“少干事”,甚至“不干事”,就完全不对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工作人员,都将面临着新的更深层的问题。处理这些问题,光靠按部就班的办事方法,局限于条条框框,是不能妥善地处理好的。特别是解决那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遗留问题或疑难问题时,更需要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动脑筋,创新思路,勇于担当。只有这样,才能帮群众想办法、出主意,切切实实地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谁都“怕出事”,谁都不想“出事”。但“出不出事”,与“干不干事”本身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出不出事”完全在于自身素质。那些一心只想着利益得失、处处想要好处的干部,当然要“出事”;那些遇事不依法不守法、胡乱办理的干部,当然要“出事”;那些脱离群众,冷漠待人的干部,当然要“出事”。而那些遵守国家法纪,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时时为民着想、事事依法办理的干部,怎么会“出事”?笔者愚见,那些为了“不出事”而“不干事”的干部,必然“会出事”。

作者: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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