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说: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损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对领导干部不能在公共场所吸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和规范。(《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
2014年新的一年里,在这个无烟的公共场所,我们更能够感受到空气的清新,环境的美好。吸烟本来有害健康,但是在正常的社会交往中却被披上神秘的外衣,给人一种不抽根烟就办不成事的感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 “吃拿卡要”的不良风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是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全党全社会对禁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全面整治“四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加强禁烟宣传,真正的建成无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控烟只是我国控烟工作中的一小步。我国烟酒文化历史悠久,此次在“两节”之前,由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的《通知》预计将对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干部禁烟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这是国家最高层面对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做出的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是一种有力的约束,《通知》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控烟的决心”。要在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在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通过领导干部带头,一般干部跟进,向社会传递禁烟积极信号,努力营造有利于全社会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到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将为我国全面打造无烟化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打开局面,执行效果需要公众参与监督,领导干部的抽烟行为将接受公众无死角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做出表率,无论周围的人知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做到慎独慎微,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带头吸烟,并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最后,要加强执法力度,使“禁烟”行动落实到位。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党风政风乃至民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带头禁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执法力度,使“禁烟”行动落实到位,把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当成铁的纪律,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要与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公务活动带头,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公共场所禁烟新局面。
(文/柏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