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轩阳:官员受贿超1亿对干部的警示

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为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月2日网易新闻)

马俊飞,呼和浩特市原铁路局副局长,在其任上22个月,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每天近20万元,每小时近万元,受贿合计超过1.3亿元。凭其受贿的光辉“战绩”,马俊飞可以荣登受贿财富榜榜首了。

自古以来,贪官的下场从来就没有好结果,马俊飞同样也不能例外。东窗事发,他就被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纵观马俊飞的受贿路,权力寻租是其走上贪赃柱法的根源。

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被喻为“车轮上的经济”,任何一个公司只要提高了货物的运输量,自然财源滚滚,不想发财都难。为此,商家为了提高货物的运输量,摆平马俊飞就成了公司首选的策略。于是,不法商家许以重金,不惜将马俊飞拉下马,走上官商歃血为盟“共同富裕的道路”。面对金钱的诱惑,马俊飞作为掌握铁路运输调度生杀大权的干部,本应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面对金钱的诱惑不为之所动才对,哪知他财迷心窍,看重金钱,大搞权钱交易,让自己走上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马俊飞的落马警示我们的党员干部,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当用之有道,切不可将之作为权钱交易的筹码,为个人谋取私利。当官就要为人民谋福利,如果一个干部将当官作为发家致富的途径,那他就已经背离了“干部”二字,彻头彻尾地成了一个自私自利的小人,这显然有辱“干部”人民公仆的身份,是党、国家、人民所不容的。

因而,每一位党员干部当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金钱观,以人民的事业为己任,将手中的权力用来为人民造福,切不可权力寻租,将之用来为自己“造福”。因为党的干部就应光明磊落,大公无私,就要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致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作者:文轩阳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