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人民网,12月26日)
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与成就,更坚定了对我们党的伟大创造与实践的信心,但是,我们也敏感的感受到在道路的进程中出现的不和谐的声音,影响了我们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与地位,诚如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所言:当前,中国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定了详细规划、提出了具体任务、明确了目标要求。这个规划立足堵住反腐败斗争中的制度漏洞,构筑更为严密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遵循,为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体现了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处历史方位、发展趋势的准确判断和全面把握,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理念思路、指导方针、策略原则、措施要求的进一步升华,意义重大而深远。
通过阅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让人感慨,引人深思。笔者认为:中央不断出台的整治举措,就是给那些心存侥幸者敲警钟——中央正风肃纪的决心坚定不移,因此我们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部署上来,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推向前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
因此《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出台是建设廉洁政治有力的推进器,必将使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使各项事业推进有更加深厚的群众基础。
(文/周永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