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雨竹
据新疆库尔勒市政府网站消息,12月23日,库尔勒市委、市政府责成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市民政局违规印制婚姻登记证展开全面调查。前日下午,库尔勒市原民政局局长任思强被给予留党察看、撤销行政职务处分。(12月26日 新华网)
据悉,在2008年,库尔勒市民政局大厅负责办理婚姻登记的负责人找到原民政局局长任思强,说结婚证和离婚证没有了,需要进一批,从州上申领,州上的工作人员说也没了。而任思强表示,当初对结婚证的申领并不清楚,询问几名懂业务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建议印制一些证件,不仅价格便宜而且可解燃眉之急。考虑到好处,民政局就决定一次印制8000个,其中6000个结婚登记证,2000个离婚登记证。
果真“便宜没好货”,库尔勒市民政局向居民发放私自印制的结婚证,没防伪标识,外观粗糙不堪。然而“省”下来的钱原局长称全部都在账上,补贴了单位的日常支出。事实是否如此,还需进一步调查得知,这背后是否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也不得而知,但只知道“无利不起早”。
中央已经明令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应指定厂家按样本生产结婚证。坚决杜绝登记机关向非指定厂家购买婚姻登记证,一经发现,将予严肃处理。各婚姻登记机关发现证件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民政部门,核查属实者,民政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将取消指定厂家对婚姻登记证的印制资格。
然而新疆库尔勒市民政局知法犯法,胆大妄为,在接到群众的举报后,不管不顾,妄想浑水摸鱼,如此做法已经不是渎职那么简单,这是对规章制度公然的挑衅。但最终“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纸包不住火,多行不义必自毙,民政局的一干人等均受到相应的惩处。
此次假结婚证事件在调查处理后,事情也算告一段落。但需透过现象看本质,私自造假结婚证的底气到底从何而来,而对于举报又为何能堂而皇之听之任之,相关的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又在何处,这都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