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12月26日 人民网)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我国反腐的力度,在惩治腐败官员的措施上也是力度空前,当然,惩治并不是反腐的最终目的,而是引导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所以,反腐必须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指出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扼杀腐败的苗头。预防腐败不仅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防患于未然永远不过时。
社会的大环境需要我们防患于未然。新形势下,我党面临着各种考验和危险,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这些都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在发展中,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
要防腐需要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确实是这样,像倪发科、雷政富等多名官员都是因为生活作风有问题而滋生腐败,在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的同时要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求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防腐不仅需要科学有效的举措还要好的制度,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科学防腐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党员干部的权力不是自己的,而是群众赋予的,要牢记“权为民所用”,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制度是他律,是用来规范自律能力不强的人,既然做了党员干部就应该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将他律转成自律,主动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作者: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