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打破“民告官”难的局面

23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开始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部专门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此开启了中国“民告官”的历史。而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反映强烈,有必要对这部法律进行修改完善。 (人民网)

中国一直以来就深受官本位思想荼毒,民与官,看上去官尊民卑,可实际上,官是为民服务的,你服务得不到位,态度不端正,民就可以告,就应该告。民告官的现实困境,伤害了社会公正,也让许多民告官纠纷不得不进入信访渠道,制造了信访不信法的不正常局面,甚至造成小不斗酿成大斗的社会问题。23日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却与古训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提倡在民告官的问题上老百姓字当头,还要进一步保护民告官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历经20多年迎来了首次大修。此次行政诉讼法大修,涉及的修正案草案共有51条,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管辖制度、完善诉讼参加人制度、完善证据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等方面作了修改。让“民告官”渠道能够更加畅通,改变“信访不信法”现状,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向前再迈一步。

造成行政审判举步维艰的原因很多,既有体制、环境和立法等外部原因,也有人民法院自身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力度等内部原因。主要是三方面:一是行政审判体制难以保证独立公正审判。二是有些地方行政审判队伍难当其任。三是有一些当事人出于对法律的误解,或对公权力机关的天然不信任等原因,从而不断缠讼。

面对此种情况,要想打破“民告官”难的局面,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强立法,加大执法力度,最大化的做到以人为本。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改革行政审判体制。三是进一步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四是通过修法约束法院敷衍起诉人或调解撤诉的行为,改变审理难的困境。五是在提升行政诉讼案件执行力方面有所作为。六是逐步推进司法独立,行政官司在正常的司法程序下被有效审理。围绕于此的申诉、上访才能真正降下来,社会因此才能实现真正的稳定,官民之间才能真正的架起一座沟通、信任的可靠桥梁。

总而言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畅通了“民告官”渠道,不仅增强群众的话语权,而且更是极大地约束了行政机关的行为能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才能提高,使其不敢滥用权力、擅自做主。只有这样,“信访”才能真正逐步消失,实现真正的“法治中国”,是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征途上的又一里程碑。

作者:一米阳光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