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源:干部清廉过节,才能更有“节”

元旦春节期间,是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易发高发时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抓住元旦春节这个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行为。(人民网,12月25日)

元旦、春节过于国人来说,意义重大。在一年的或忙绿、或悠闲、或愉悦、或悲伤学习、工作、生活之后,无论是不谙世事的孩童,还是整天为俗事所扰的大人,都希望能高高兴兴跨过“1314”,圆圆满满“辞蛇迎马”。期盼能在欢乐的节日后,迎来新年新气象。

国人过节最喜走亲访友,免不了互送礼物、吃吃喝喝。亲人、朋友在佳节期间礼尚往来,聊聊家常,增进感情,老祖宗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无可厚非。亲朋好友之间的节日互动,仅仅是情感取暖,思想共鸣,不带欲念,摒弃私心。

然而,从古至今,在礼尚往来的队伍中,都会有这样的一群“异类”,他们假节日之名,调转走访方向,将目光对准利己的领导干部。“低头哈腰”拜新年,大包小包往里填,在给领导拜节的同时,及时表达自己的愿望诉求,以获得领导帮助与支持。个别领导干部也是来者不拒,充分借助节日这个载体大肆敛物敛财,更甚者,不满足于主动上门的财物,通过办事卡人、“酒后乱语”等方式明示、暗示下级或办事者赠送财物。

不光是送礼,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的也不在少数。“异类”的这一系列行为,不仅严重助长了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奢靡之风,也不利于整个社会形成清风气正的节日氛围。

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纪委近期发出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通知要求,清廉过节。确保顺利跨过“1314”,来年反腐工作“马到成功”。

  (文/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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