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笑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反腐败体制方面,明确“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实现“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人民日报》,12月23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第十部分就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了新的部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整体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权力制约。当前,屡屡出现的腐败问题,一方面是权力机构职责分散和交叉扯皮问题;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少数主要领导干部把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凌驾于组织之上,甚至一手遮天。因此,强化权力制约,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做到同一件事情或同一类任务由一个部门负责原则的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管,减少主要他们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加强和改进对他们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真正维护好人民的权利。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公众知情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保证公众知情权。努力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实现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有力保证。

(文/李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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