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政企不分也是国企腐败的重要原因

郑州煤电1223日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郑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长孟中泽由河南省纪委实施“双规”措施。(1223  凤凰网) 

今年以来,这已不是首例国有企业高管被“双规”的新闻了。

十八大后,国家加强了对经济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随着大批的国企高管的落马,深藏在企业名义背后的权钱交易浮出水面。贪污数额巨大、团体化贪污可以说是国企贪腐的特色,让所谓“公益性质的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类的说辞显得苍白无力。

国有企业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持的对象,甚至可以说在某些领域拥有垄断优势。这些优势给国有企业带来了丰厚的利润,然而企业却没有担负起自己相应的责任,使其成为了为私人集团牟利的工具。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原因: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权利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容易导致滥用职权;二是产权不清,企业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健全,保障权利规范运作的体质机制还不完善;三是政企不分,在政府面前国企是企业,在企业面前国企是政府的现状未得到根本的转变,行政色彩依旧浓烈;四是国有企业的反腐鲜有人提及,企业的外皮为利益寻租提供了更隐蔽的空间。可以说国企腐败大案出现是内因外因的共同作用。

实际上国企改革是老生常谈,贪腐也并非是今时今日才出现的。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深层次的症结,才是防治腐败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从内来说,一要加强对企业高管的权利限制,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制度,改变政企不分的现状;从外而说,需要加强法制监督。而这一切不可能一蹴而就,国企改革任重而道远,需要的是强有力的支持,而新一届政府在十八大后一些的改革反腐行为表明了政府将是国企改革的坚强后盾。

作者: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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