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自行车,蹬出改革新气象

作者:常源

12月初,厦门海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带头起草了《关于海沧区公务自行车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希望全区所有机关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都要参照执行。(网易新闻,12月22日)

11月初,厦门市海沧区政府颁布规定,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外出,从办公室出发到办事地点距离在3公里之内的,除极端天气、紧急公务、保密要求等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自行车或步行方式,单位不再派公务车辆。

这项“新政”一经推出,便获得了厦门市民和全国舆论的一片好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公务自行车,不仅有效节约了“三公经费”,带头绿色出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开展时期,公务自行车的推行更是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形象上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思想在个别机关事业人员脑海里根深蒂固,不愿蹬自行车,冠冕堂皇地把每一件公事都说成是急事、要事,就算目的地是在马路对面,也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依旧我心我素,坐汽车办公。厦门海沧区正是意识到这一点,为了不让规定沦为形式主义,在原有规定基础上不仅建立了一套管理系统,更采取了制度化的手段,让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值得其他推行公务自行车的城市借鉴和宣传推广。、

笔者认为,公务车的推行,不仅是广大老百姓的幸事,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件幸事。于公,使用公务自行车,行为更加群众化,有助于个别干部进一步清化思想,摒弃“官本位”思想陋习。同时也能在节省单位开支的基础上身先士卒,倡导低碳绿色生活。于私,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因工作性质需久坐的工作人员,本来锻炼时间就少,通过使用公务自行车,不仅能在交通拥堵的时间段大大提高工作办事效率,还能锻炼身体,一举几得。

建议将公务自行车因地制宜,全国推广。从机关事业单位,到国企私企,再到普通百姓的日常出行。用公务自行车蹬出改革新气象,蹬出天朗气清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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