钰鑫:加强干部专项清理工作 落实政府职能转变

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推出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系列之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其中指出将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12月12日 人民网)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待遇上追求奢靡、享受特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中纪委监察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是新形势下首先要着力解决的首要问题,充分体现党中央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决心。同时,消除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作风,树立人人平等的社会价值观。只有具备人人平等的社会价值观,才能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通过开展专项治理,逐步消除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过高、享受待遇过多过高、利用职权为亲属或身边人员谋利、凌驾于法律制度和组织之上等特权作风。这样的举措实得民心,振奋社会,弘扬民族传统之精神。

加强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需要进一步的制定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相关细则。做到明确、规范、合理化、实效化。只有制度的完善,各项工作的开展才会不偏不倚,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通过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是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是公共权力公开透明的重要一环。是社会发展、民众公信力急需期盼、了解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党提出反“四风”,促进社会发展的必备条件。人人参与,民众监督是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的有力保障;是推动执行力和监察力的双重职责;也是推行“发展依靠群众,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的崇高理念。

加强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需要中纪委监察部的魄力和决心。清理领导干部住房、清退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是消除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作风的一把利剑。一方面,退出多占的房子,有助于消除房地产泡沫,打压房价;另一方面,才有可能缓解百姓“蜗居”的局面。才有可能顺利度过当前房子刚性需求太大这道难关,才有可能在现阶段最大限度地实现百姓“住有所居”,才能更加充分地展示社会的公平正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专车、相对固定用车和机关工作用车配备、购置、使用的具体规定,不准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不准违规使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装置,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调动,其所配专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必须留在原单位。

同时,建议领导干部待遇货币化,要享受自己掏钱买。高薪养廉,一旦出现贪腐,就让他身败名裂,得不偿失。

在社会主义新一轮改革和发展中,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伟大旗帜,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懈努力!

  (文/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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