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刹公款“送礼风”,群众监督有奇效

作者:陈亦云

为落实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狠刹不正之风,中纪委在网站开设“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专题,设置举报窗口,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新华网12月19日)

近年来,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成了各大单位的“潜规则”、 “老顽症”。别人送礼你不送,别人收礼你不收。都会显得“不合群”,因而导致送礼之风狂刮不止。

9月3日,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10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2013年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12月19日设置网络举报窗口。如此禁令频出为那般?

当然,有了禁令,更应有实施细则来保障。如果有令不行,再多的禁令也是一纸空文。所以,必须要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强劲的执行力。中央纪委在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也出尽奇招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设置网络举报窗口,大打群众牌。和“群众检查官”一起管理,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中纪委“设置举报窗口”这一措施充分彰显了中央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四风”的决心。公款送礼的歪风不会自动消失,只有人人行动起来,敢于向不正之风说不,勇于做世风转变的参与者、实践者,汇聚激浊扬清的正能量,才能彻底刹住公款送礼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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