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四川省成自泸高速突发一起惨烈车祸,19辆车连环追尾相撞,导致8死26伤。经查,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一辆罐车超载引起的。因为此次事故的影响非常巨大,公路上行车安全和预防货车超载的问题成为了焦点。网民们纷纷呼吁限制超重、超限货车上路。(新浪网,12月19日)
2013年12月19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208 个收费站货车计重后方能驶入,149个收费站禁止装有货物的货车通行(军用车、运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未装载货物的空车除外)。该公告出台,网上引起了热议。网民们纷纷发表意见,有网友认为该政策能够更好的保障行车的安全,更加有力的遏制了货车超载行为。但同样,有网友认为禁止货车进高速收费站,会极大的制约当地的经济,甚至有可能影响物价。一时间,网上不同的声音频频出现。
在这份公告中,我们发现,禁止货车超载是此公告的重点。公告中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都严格的对超载货车作出了规定措施,目的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个公告算是给人民群众一个答复。但从这份答复中,我们明显感到其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思索。
货车超载,这是一个早该解决的老问题了,《道路交通法》有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关的处罚措施,但为什么货车超载现象依旧屡罚不止。禁止货车进入收费站,的确有助于遏制这一现象,但是,我们首先应该看到,这一政策的制定和先前的12.8特大车祸事故有很大的联系,政策的实施也多少有点亡羊补牢的韵味。其次,禁止货车进入收费站并不能彻底解决道路安全问题,目前,四川二级及以下级别公路基本上取消了收费站,这些道路安全如何保障,这些道路上的超载货车如何整治,这都是有关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最后,禁止货车进入收费站是不是有点以偏概全,是不是每辆货车都超载,还是有关部门对治理超载车辆的自信心不足。
禁止货车进高速收费站是对民不负责。要解决货车超载问题,还是必须要从源头抓,运输公司是否履行了《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货车司机是否遵纪守法,执法人员是否执法到位。这些问题的改进,才能真正解决货车超载这一难题。当然,媒体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也至关重要。要让那些超载货车无处遁形,要让每个货车司机都能守法驾驶,这条路还很长。
(文/斯茅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