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花红:严防公款购年货,过风清气正年

本报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姜洁)日前,中央纪委下发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今天,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开设了“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举报窗口,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并承诺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12月19日人民网)

中国人向来注重礼节,节日期间探亲访友或到领导、同事家串门,本属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可如今,礼尚往来在一些人那里演变成了“礼上往来”,每到逢年过节之时,各种礼物在公款买单下,频繁在一些部门、单位之间穿梭。礼物越来越奢华、这不仅给政府机关形象造成严重的影响,还造成了严重的浪费。近日,中央纪委下发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佳节。

严防公款购年货,要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各机关单位要加强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精神,让所有的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政策规定,切勿触碰国家禁令。提高思想认识,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理论学习,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思想认识,将公款用在实处,不浪费、不奢侈,帮助老百姓解决困难,强民富村,帮助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严防公款购年货,要规范财政管理,合理支配财政。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规定,制定严格完善的财政支配制度,对管理财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把关,合理支配财政,每一分钱都要做好记录,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确保财政账目明细。

严防公款购年货,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从上到下,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设立电话、网络举报专线,百姓可以通过电话、网络途径进行举报。一经发现,就要整治严惩,以儆效尤,严防公款乱用,树立风清气正之风。

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带头勤俭节约、不利用公款购年货,真正以作风建设的新气象来树立清正廉洁的好风尚,过一个风清气正的祥和年。

  (文/周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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