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清儿:陪酒需有度,谨防“因公殉职”

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日前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一起为,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被处分,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据悉,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已先后4次共对3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人民网》,12月18日)

在中国渊源五千年的文化长流中,“酒文化”似乎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我们不能否认酒带来的好处,可也不能一味片面的追崇。喝酒在一定程度上能活跃气氛、陶冶情操,甚至能彰显文化,是外交的好帮手,可也应有度,过度的“消费”就是对身体不负责,对自身健康的漠视。

作为副省级干部,竟然至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于不顾,堂而皇之的因私事进行公款消费,试问,中央的规定是“儿戏”还是压根入不了您的“法眼”?三令五申禁止“公款消费”,却仍然入不了您的耳朵,看来当真是抱着“天高皇帝远”的心态。

仅仅因为上级领导的私事,就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的惨状,光耳闻就不忍直视,请问:下级同事难道仅仅是利用的“工具”,您有把他们当“家人”看待吗?要“得民心”首先要“知民意”,明明是某些“心不甘、情不愿”的事儿,可碍于领导的权威,不得已而为之,最终酿成这样的惨状,是让人心寒的。可背后隐射的现象却发人深思:官场的“陪酒之风”何时休?难道就不能堂堂正正的坐在办公室里谈公事,解决问题,非要在酒桌上解决,这其中的“秘密”果真不能大白于天下?

要坐上“副省级干部”这把交椅,少则需要十几年,多则需要几十年,按理说,他的觉悟理应“高人一等”、“鹤立鸡群”,可怎么会犯“公款消费”这样的傻事,看来还是思想觉悟不够深。一方面,会叹息降职的不值;另一方面,群众难免会暗自庆幸,幸好发现及时,清理了党内的这个“蛀虫”,倘若听之任之,后果将不堪设想。

作为下级同事,面对上级领导的命令,即使“不愿为”,也不敢吭声,只能默默的执行,有苦水也不敢吐。由于上级领导是自己的直接领导,有的甚至掌握着自己的“升迁”大权,亦或是福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埋头苦干”,不胜酒力也得“翻云覆雨”。

因此,希有关领导能重视此类现象,加大领导干部的修养,适时考虑下级同事的看法,不要“一竿子打死”,要“耳听八方、眼观四面”。

  (文/凌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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