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公仆意识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作者:胡一

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1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接见了受表彰人员和与会代表,并对广大公务员提出几点希望。(1218  人民网)

古人云: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公务员说到底是百姓的勤务员、人民的公仆,要当好这个公仆,当好勤务员,首先要积极培养浓厚的公仆意识。

人民公仆为人民,要强化责任意识,时刻牢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手中权利的过程,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主人服务的过程。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明确自己的“身份”,才能理顺“官民”关系,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进而为人民服好务。

作为一名公务员,除了要在思想上树立公仆意识,还要将公仆意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工作目标上要“为群众谋利”,“群众利益无小事”,关系人民群众的事情稍有处置不当就会产生恶劣影响,甚至引发群体事件。因此,要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群众谋利”的工作目标必须牢记。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站在其立场上,设身处地为其着想,才能更好地理解人民群众,才能体其所难、知其所急、解其所需;在政策设计上要与民谋利,在具体工作上要兢兢业业,在工作态度上要热情谦恭。

总之,要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就要将公仆意识贯彻到思想、行动中,就要兢兢业业,廉洁奉公,从本职工作做起,脚踏实地,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