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新华网时政刊登,97.8%受访者支持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由此可见,公款吃喝浪费造成了社会负面影响,俨然成为公众深恶痛绝的事情之一。(新华网,12月17日)
笔者认为,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定罪实质上是反映出民众对于现在公款消费太过奢侈的一种抵触心理。从古至今,为官之道,在于民心,在于实实在在的为人民服务,可是,从封建社会逐渐滋生的官僚主义,“民本位”的思想逐渐成了“官本位”。为官的腐败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为官之道也逐渐成为了就是为了捞好处,住好房、开好车、好吃好喝。
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我认为只是治标不治本。立法定罪只是在外界施以法律的约束,在官员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不敢为,而并不能从内心发出“不想为”,“不愿为”的声音。而在法律的强硬约束下,或许可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官员们短时间内可能不会顶风作案,但如何建立严禁公款浪费的长效机制才是能确保公款浪费得到遏制的有力保障。
同时,在我们用外界的压力来约束官员们时,是不是也应该从内心来引导其正确发展了?自古流传下来的酒桌文化就真的不能保存其精华所在吗?笔者认为,最根本的还是源自于官员们扭曲的为官之道,只有官员们把“官本位”的思想变成“民本位”,不说时刻想着为群众做这做那,但一定要心系群众,在决策的时候多想想群众的利益。日前,某小学教师因陪领导喝酒造成猝死,一时之间引起广泛的热议,从这件事件中,我们看到干工作时只有切切实实的把群众的工作做好,而不是把精力放在“领导招待好”,“陪领导酒喝好”。只有这样“从心出发”,才有可能纠正扭曲的为官之道。
还有,我们的酒桌文化博大精深,酒文化的精髓不在酒本身的品质和渊源,更在于它与主体间亲密接触的最辉煌时刻,山东人民创造性地将孔夫子“以礼待人”“诲人不倦”的思想反映在了酒桌上。难道这样的酒桌文化不值得现代人们传承么?笔者认为,目前我们反对的公款吃喝浪费,但是必要的接待还是必不可少,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什么都“一刀切”,在餐桌上,我们更要提倡的是勤俭节约、增进感情。
目前,中央相继出台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来遏制公款消费,也希望广大干部加强学习,从心出发,真正发出“不愿为”、“不想为”的声音。
(文/杨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