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试行)》,倡导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业道德上要做到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等“四要”,这是北京出台的首个公务员职业道德准则。今后,职业道德将被纳入公务员选拔任用时的考察评价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对于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可依法取消录用、任职资格。(12月16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什么是“职业道德”?顾名思义,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无论是什么职业,就要遵守本行业的规则,会计人员有职业道德的考试科目,教师、司机等也有职业道德准则,之前从未听说过公务员有专门的职业道德准则,现在北京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试行)》来规范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业道德,力争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职业道德准则的出台说明了“德”的重要性。有德是为官从政必要条件,在干部考察时,“德”是必须考察的项目。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任用干部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务员不仅代表了自己,也代表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广泛关注其一言一行,有良好美德的干部受群众尊重,也能与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走近群众的心中。可见,有德的公务员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好干部。
公务员职业道德准则的出台说明了公务员加强自身建设迫不及待。将公务员需具备的素质条件更加细致化,并开通各种反应平台,让群众发挥监督作用。这样的选拔条件和监督措施,形成有力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约束,促进广大公务员增强道德意识,提升道德自觉,践行道德规范,没有职业道德的公务员不是我们需要的,也将会是被淘汰的。
北京市还将职业道德准则纳入公务员选拔任用时的考察评价内容,这无疑是促进公务员进步的有力措施,也是加强队伍的建设重要举措。这也是提醒我国广大公务员,要提升自身素质,将他律转化为自律,把自身建设成为高素质的骨干公务员。
作者: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