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雨竹
“河北1.7万辆O牌车全部取消”,“广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压减26%” ,“四川省省本级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21项”,“江西停建已批准未开工的50个党政机关楼堂馆所项目”……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以来,各省区市向“四风”问题切实亮剑。大吃大喝明显少了,田间地头干部多了……各地群众切身感受着喜人变化。(12月13日 中国新闻网)
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各省市区采取各种措施贯彻落实。福建、陕西“三公”消费明显下降;广西、内蒙古、黑龙江公务用车乱象及时清理;河南省主要领导带头清理办公用房;甘肃、新疆、重庆等各地从速整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服务问题,其实做到办事有专人引导,咨询有专人解答,案件进展实时查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30条具体措施,用纠察问责机制倒逼工作人员作风转变。
从数据显示,各级各部门都积极行动,在自查自纠上都能做到变“被动”为“主动”,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现正值全党上下齐心开展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时期,各级各部门应该以实际行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查找问题,改正问题,自觉将权力置于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一年间,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从严管钱、管人、管物、管事、管言行的制度迅速出台,包括《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等文件密集出台。截至10月底,各地查出各项违规违纪的事例,共计17380起,处理19896人,给予党纪政绩处分4675人。这都充分展现中央在全面整治公务员队伍中的不良问题时,不仅“亮剑”同时也落了“重锤”。
然而,改进作风建设,必须树立主动意识。单靠监管部门的查处是远远不够的,发现一项,整改一项,没发现的就“幸存”下来。过了风口浪尖,作风问题依旧,这样的整治也只是治标不治本,达不到从源头上改进工作作风。要必须做到问题面前不左盼右顾、左攀右比,涉及自身利益时不躲躲闪闪、变相规避,着力纠治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总而言之,正风肃纪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绝不能给作风不正之人任何“喘气”的机会,必须“一竿子插到底”,不留死角。真正达到震慑作用,让党员干部主动变“要我改”为“我要改”,这样才是真正达到了作风建设真正目的。党员干部自己改掉工作中的纪律不强,“慵懒散”等不正之风,作风建设才能真正深下去、实起来、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