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反腐败持续挥出重拳。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更是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12月11日,中纪委官网刊发《全会<决定>解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文中指出,将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住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人民网》,12月12日)
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的一项工作。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群众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一旦有领导干部发生贪污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人民就会联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视为目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狠刹“三公”消费乱象,该管的管、该限制的限制,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铺张浪费,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当下,“三公”消费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三公”消费中存在浪费、奢侈以及违纪、违法的现象,无论是对干部,还是对社会、对人民都会造成持续的不良影响,由于“三公”消费不当,助长了一些官员的特权思想、成为公权力腐败的重要渠道,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务必对“三公”消费现象下重拳、再出击,狠狠的把这股不正之风扼杀在摇篮之中,保证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总而言之,要想真正的从根本上遏制“三公”消费乱象,务必加强公众监督,实行政府“三公”消费预算、决算公开,还要加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力度,让民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同时,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把行政支出成本作为行政主体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并建立硬性约束机制,对不按规定公开挥霍公款造成的浪费、借“三公”消费行腐败之实的,要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严厉问责,还群众一片清廉正气之风。
(文/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