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少雨:让“享乐”不要成为“主义”

12月13日,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朱保成做客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时披露:今年8月,农业部查处了某直属单位新任主要负责人,不顾单位发工资都很困难、前任所使用的办公家具都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为自己购置一套总价3万多元、其中办公坐椅5000多元的高档办公家具问题。(《新京报》,12月15日)

“一把办公坐椅5000元”,和拿公款吃喝、旅游相比,或许不是一码事,但单位连发工资都成问题,这就是典型的“享乐主义”,对其铺张浪费的违纪行为,又是如何依纪依规予以处置的呢?

“享乐”一旦成为“主义”,贪图享乐之风必然渐长,奢侈浪费之风必然日盛,人的精神出现懈怠,价值追求陷于迷茫。享乐主义与公款消费是对孪生兄弟。一些干部认为,公家的钱用得拿不得,吃点喝点不算违纪犯法,打着接待的旗号,挥霍公款、花天酒地,拉关系、套近乎、养人情,以工作需要之名行享受之实。

享乐主义的根源是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在精神状态上,思想空虚,精神萎靡,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在价值取向上,把个人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事情多做一点觉得吃亏,待遇稍差一点满腹牢骚;在工作态度上,怕苦怕累,逃避责任,得过且过,不愿意到艰苦的地方工作,更不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重实效;在生活方式上,追求“贵族化”,吃喝玩乐,沉湎于花天酒地、声色犬马。

对享乐主义的约束,说到底是对权力的约束。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用艰苦奋斗精神建起道德上的“杀毒盘”,用严明纪律和严格监督树起制度上的“警示牌”。用制度把超越、凌驾于法规制度之上的特权思想行为管束起来,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领导干部不是苦行僧,应当享有的物质利益和生活待遇仍然必不可少,无可厚非。但是,绝不能让“享乐”不要成为“主义”,绝不能以权谋私、奢侈腐化。

  (文/邱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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