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洛妍:镇政府欠账百万,六旬老翁岂能活到120岁?

作者:刘洛妍

“要到120多岁才能领到全部工程款,恐怕有生之年都拿不到全款了。”——— 面对珠海红旗镇每年2%的还款方式,六旬翁梁先生说(12月10日,新华网)

珠海市红旗镇政府拖欠一名六旬翁百万元工程款,经多次催讨,约定每年偿还约2万元,需50多年才能还清。“如果这样还钱,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拿回全部欠款!”近日,该名六旬翁梁先生一纸诉状将红旗镇政府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红旗镇政府同意在2015年6月30日前分四次还清欠款。

欠账要等50多年才能还清,这确实让人觉得有些稀奇!作为笔者,渴望能寻到这其中的症结,试问,谁能够活到120岁呢?

作为党的干部,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守护者,理应把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官民互动中,民众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尤其需要设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及诉求,而对公权力从制度上加以制约和约束则是保障民众利益的根本。

广东红旗镇政府表示,该笔欠款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镇政府已经在努力解决,并且已经每年安排按欠款金额的2%还款。可是镇政府欠六旬翁梁先生多达百万元,每年偿还约2万元,需50多年才能还清。谁能活到120岁呢?镇政府代表的是党政部门,百姓的“父母官”,人民相信政府。可镇政府这样做,无疑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和群众利益,破坏了为官清廉的形象。

据报道获悉,经主审法官主持调解,红旗镇政府已与老人达成一致,由红旗镇政府在2015年6月30日前分四期还清欠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如镇政府未按期还清任一期款项,应承担欠款利息,梁先生有权就其欠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看到这里,笔者稍感欣慰,红旗镇政府在2015年6月30日前分四期还清欠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但笔者更是担忧,这样的拖欠老百姓款项的事情到底还有多少?因此而损失的政府公信力还能恢复吗?笔者认为,要彻底杜绝类似荒唐事件的再度发生,不仅仅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力监督,更需要各级政府的廉洁自律,在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的有力档口,还需人人配合,才能真正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真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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