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源:公务接待出新规,“重拳”才能显神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人民网,12月9日)

公务接待是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载体,是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展示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对外形象和文明程度的窗口。接待工作是生产力发展的推进器,对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很大的推进和促进作用。用好“公务接待”这个载体于国于民至关重要。

在党政机关系统里,公务接待却出现这样一种乱象,以“公务接待”之名花天酒地,游山玩水,美其名曰“工作所需”,实则是假工作之名满足了个别领导干部贪图享受的私欲。公务接待乱象,不仅成为“三公消费”泛滥的一面镜子,为民众所诟病,更是一种“软腐败”,打着明晃晃的旗号不断啃噬着党和群众的心。

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犹如一剂良药,专门针对公务接待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顽疾。风帆不挂上桅杆,是一块无用的布。“良药”不用于治疗“顽疾”,也只能随着时间推移,变成虚无缥缈的雾。公务接待,有了规定还不够,出“重拳”全面整改是关键。

以管理规定为导向,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取长补短,全面整改。特别是一把手,要做好表率。不仅要有照镜子的勇气,更要有“不怕人人揭我短,不惧我揭人人短”的胸襟和魄力。把看得见、摸得着的顽疾抹杀掉,把现苗头的、潜伏的顽疾遏制掉。还单位、部门“公务接待”一个风清气正的好氛围。

公务接待新规,不仅是印在纸上的一排排铅字,喊在嘴上的一句句号子。更需要官民同心,“重拳”出击,只有这样,规定才能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威力。

  (文/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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